请问,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啊?
陕西12岁男孩遭“校园霸凌”被同学打成重伤,智力减退,生活无法自理。法院判决两学生家长赔偿164万元却难以执行。
这个事情发生在陕西省平利县,2021年12岁男孩与同班同学打乒乓球,遭同年级两名男生殴打致重伤。经鉴定伤情为重伤二级,伤残等级为四级。法院判决伤害行为学生家长赔偿160余万元,判决生效后,责任方并未做出赔偿。刘先生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,但到现在依然执行不了。法院说一个没可执行财产,一个是联系不到人。
也就是说,事情都过去三年了,受害方没能得到任何赔偿,“霸凌方”也未承担任何责任,就跟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,该怎么生活还怎么生活!
天底下还有这样的事情?老天能看过眼吗?
先说没有财产赔偿的一方,他们自己是怎么生活的?没有赚钱能力吗?
再说“找不到人”的一方,他能“消失”到哪里去?总该在地球上吧?怎么就找不到?
说到底,两家都是不想承担责任而已!
在法治社会,允许他们逍遥法外吗?大家说,这事该怎么解决?
刘先生一家太难了!